小车突然开门撞翻骑车女生!结果……防范“开门杀”,这个开门方法都看看
这两天,
一段视频在很多佛山微信群流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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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骑自行车的女生经过一辆粤A车牌小车,
轿车后方车门突然打开,
导致该学生被撞倒。
学生表情难受,
过程中车上无人下车询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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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日,
广州交警回应网友称,
已经跟进处理。
昨日,
广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
发布了关于前日骑车学生被撞事件的通报。
广州交警通报骑车学生被撞事件
据通报,4月15日上午7时许,驾驶人吴某(女,48岁)驾驶粤AFZ8××车辆,途经广州市越秀区培正一横路培正路口时停车,其车上后排乘客郑某(女,13岁)打开车左后门时,与一名骑行自行车的学生袁某(女,16岁)发生碰撞,造成袁某右侧肱骨头向前上方稍移位。事后,伤者袁某右手肩关节已通过医生复位,不需手术及住院治疗。
4月15日,广州交警接到群众举报后,依法受理案件,立即派员联系肇事车驾驶人、伤者、网络发帖人、伤者所在学校,开展现场勘查、车辆痕迹检验、寻找目击证人等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。当日20时许,驾驶人吴某到案并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。
经过调查取证,吴某驾车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,以及乘客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,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,驾驶人和乘客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。驾驶人吴某已垫付伤者袁某的医药费,双方自愿协商,已达成赔偿协议,袁某及家长已对吴某和郑某的行为表示谅解。
经询问双方当事人及调取行车记录仪证实,事故发生后,吴某打开车窗向袁某道歉及批评郑某,在袁某离开现场后才驾车驶离现场,未发现吴某有主观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。针对吴某驾车存在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,以及乘客郑某开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、第九十条的规定,广州交警已对吴某进行处罚。鉴于郑某不满十四周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的规定,不予行政处罚,但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。
广州交警表示,感谢热心市民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,广州交警将对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查严处。
被撞女生回应
被撞女学生表示,在碰撞发生后,车内的同学家长有摇下车窗跟她道歉。事后,也有表示要去医院探望她。
时报君想说的是,
幸亏当时路窄!
速度慢!
旁边没有其他行驶的车辆!
不然后果真的不堪设想
开车门引发的悲剧还少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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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淋淋的教训提醒我们,
下车时,一定要注意看反光镜,
或者通过后车窗往后面看,
或者打开一个小缝往后看,
确认后方安全才开门!
司机要注意,乘车人也要注意!
网友提出
应该大力宣传“荷式开门法”
进一步防止类似事件发生
■错误示范
▲ 错误:不观察后方来车情况,顺手用离车门最近的手开突然打开车门。
“下车前要往后看,观察后方来车再开门”——我们从小到大都被这样教育。但是如今总有些时候会疏忽,比如上班快迟到了,着急下车等等。
■荷式开门
▲ 正确:像荷兰人那样用#离车门最远的手#去开车门,强迫自己扭动身体向后看。
右手开门、侧肩、转头、微开车门仔细观察
这是“荷式开门”的核心
开车门之前一定要观察外面的情况!
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
都要有这个意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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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江时报综合整理,素材来源:广州交警、广州日报、触电新闻等
编辑:雷彬